投资、贸易及工业部表示,政府并未介入管制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的收费,未来也没有计划要实施收费上限或统一定价,关于定价部分将继续交由充电站营运商(Charging Point Operator,CPO)根据商业策略自行决定。
日前,投贸部在国会的书面答复中指出,政府采取市场主导模式,主要目的是鼓励更多私人企业投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,同时透过市场竞争推动充电网络更快速扩张。
有关答复是在回应国会上议员刘会耀的提问,刘会耀要求政府说明目前全国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数量,以及充电收费是否受到监管框架、价格管制、执照制度或政府监督。
根据投贸部的数据,截至2026年5月31日,全国共有6,416个公共电动车充电桩,其中DC直流快充桩为2,143个(占33.4%)、AC充电桩则是4,273个(占66.6%)。从地区分布来看,西马半岛共有6,176个(占约96%),东马方面,砂拉越有208个、沙巴则有32个。
尽管政府不会直接干预公共电动车的充电收费,但投贸部强调,公共充电设施的建设及营运仍必须遵守相关法规、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,并接受多个政府机构监管,包括投贸部、能源委员会(ST)以及地方政府。
该部表示,政府未来将继续透过完善的监管框架,确保全国电动车充电网络能够安全、有序及具竞争力地发展,同时维持有利于私人企业投资的市场环境,进一步扩大消费者使用公共充电设施的便利性。








